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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池水過深或過淺會有什么影響

更新時間:2018-01-17      點擊次數(shù):1344

SBR設計需特別注意的問題:  

1、設施的組成本法原則上不設初次沉淀池,本法應用于小型污水處理廠的主要原因是設施較簡單和維護管理較為集中。

為適應流量的變化,反應池的容積應留有余量或采用設定運行周期等方法。但是,對于游覽地等流量變化很大的場合,應根據(jù)維護管理和經(jīng)濟條件,研究流量調節(jié)池的設置。 

2、反應池的形式為*混合型,反應池十分緊湊,占地很少。

形狀以矩形為準,池寬與池長之比大約為1:1~1:2,水深4~6米。  

(1)反應池水深過深,基于以下理由是不經(jīng)濟的:

①如果反應池的水深大,排出水的深度相應增大,則固液分離所需的沉淀時間就會增加。

②的上清液排出裝置受到結構上的限制,上清液排出水的深度不能過深。

(2)反應池水深過淺,基于以下理由是不希望的:

①在排水期間,由于受到活性污泥界面以上的至小水深限制,上清液排出的深度不能過深。

②與其他相同BOD―SS負荷的處理方式相比,其優(yōu)點是用地面積較少。反應池的數(shù)量,考慮清洗和檢修等情況,原則上設2個以上。在規(guī)模較小或投產初期污水量較小時,也可建一個池。

3、排水裝置  排水系統(tǒng)SBR處理工藝設計的重要內容,也是其設計中*特色和關系到系統(tǒng)運行成敗的關鍵部分。

目前,國內外報道的SBR排水裝置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1)潛水泵單點或多點排水。這種方式電耗大且容易吸出沉淀污泥;

(2)池端(側)多點固定閥門排水,由上自下開啟閥門。缺點操作不方便,排水容易帶泥;

(3)設備潷水器。

潷水器是一種能隨水位變化而調節(jié)的出水堰,排水口淹沒在水面下一定深度,可防止浮渣進入。理想的排水裝置應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① 單位時間內出水量大,流速小,不會使沉淀污泥重新翻起;

②集水口隨水位下降,排水期間始終保持反應當中的靜止沉淀狀態(tài);

③排水設備堅固耐用且排水量可無級調控,自動化程度高。  在設定一個周期的排水時間時,必須注意以下項目: 

a.上清液排出裝置的溢流負荷――確定需要的設備數(shù)量;  

b. 活性污泥界面上的至小水深――主要是為了防止污泥上浮,由上清液排出裝置和溢流負荷確定,性能方面,水深要盡可能小;  

c. 隨著上清液排出裝置的溢流負荷的增加,單位時間的處理水排出量增大,可縮短排水時間,相應的后續(xù)處理構筑物容量須擴大;  

d. 在排水期,沉淀的活性污泥上浮是發(fā)生在排水即將結束的時候,從沉淀工序的中期就開始排水符合SBR法的運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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